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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东安新建50号传动试验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信息来源: ******[查看]
|地区:黑龙江
|类型:采购公告
基本信息
信息类型:采购公告
区域:黑龙江
源发布时间: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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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航发东安新建50号传动试验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招标编号:FJ0100G******1001(GZ0100G25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航发东安新建50号传动试验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已由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2504-230108-04-01-708144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航发东安新建50号传动试验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

2.2建设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大街51号                                                

2.3建设规模:中国航发东安新建50号传动试验厂房项目,占地面积约2257.58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43.03平方米。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30日,计划暖封闭时间2025年11月3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5月30日,总工期334日历天(具体时间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中国航发东安新建50号传动试验厂房项目工程总承包,承包人负责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调试、验收等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配合完成报建手续和竣工备案手续、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6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含乙级)资质证书;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施工单位提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可兼任设计负责人,但施工负责人不得担任项目总负责人)拟派的设计负责人需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证书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并承诺(提供承诺书)后期将按照项目实施阶段实际需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号)文件增加相应人员。

3.3投标人的拟派施工负责人未同时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上述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2-2025年4月)企业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发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4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备一项类似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2000平方米的工业厂房)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5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2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近三年内(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3投标人(全部联合体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全部联合体成员)、项目总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3.5.4投标人被列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建筑领域欠薪企业公示名单”且未完成整改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5.5本项目执行《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规定,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在工程开工前,建筑工人(农民工)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通过实名制管理系统完成实名注册登记。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牵头人必须具备设计资质并承担设计工作。联合体成员家数须不超过2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同一专业且分工相同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电子招投标程序及签章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使用CA数字证书完成;如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7本项目将在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平台接受监督,潜在投标人应及时登录平台进行用户注册,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信息。投标截止后,系统将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投标情况和中标结果进行标记,并纳入监管范围。平台注册网址为:******:8001/jgweb/#/login,有关注册手续请查看平台登录页面中的《使用手册》,请按照使用手册进行注册。

3.8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免费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时间为202506061800分至20250616180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4.2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中相关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506270930分。

5.2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各投标人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远程解密、开标。

7.2开标时间:202506270930分。

7.3开标地点: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                                                                   

8.评标、定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直接票决定标法,具体评标、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上发布。

10.其他

10.1 招投标活动中各利害关系人和人民群众发现有强揽工程、恶意******建设局举报电话:0451-******;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举报电话:0451-******************

10.2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1.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站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 哈尔滨市平房区保国大街51号

联系人:先生
电话:0451-86574699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保利城三期七号楼六号门市

联系人:韩先生

 话:0451-******-802

电子邮箱:******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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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照:2025-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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