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黔江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现场自控设备配件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黔江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现场自控设备配件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 ******有限公司黔江污水处理厂 。比选项目资金 自筹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黔江污水处理厂2025年度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现场自控设备配件采购
2.2 供货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宝塔路******街道凉桥新城污水处理厂
2.3 比选范围: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现场自控设备配件采购。(详见第五章配件清单)
2.4 投资估算:全年总费用不超过28万元
注: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具体数量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
2.5根据甲方书面通知的时间,在24小时内(若投标人承诺时间短于24小时,则以投标人承诺的时间为准)运到甲方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下车、搬运入库、现场清理等工作。
2.6供货数量、时间和批次:本次招标数量为暂定量,根据实际情况与甲方的要求进行供货,以甲方书面确认并经甲方最终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供货时间达到招标文件与合同条款的规定。
2.7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2.8供货期: 以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或合同期内总费用达到28万元时截止
2.9由于本项目涉及专业性较强、内容较为复杂,投标人如有兴趣参与投标,请提前与招标人员了解项目详情。(如投标人对具体项目内容不了解,后续自行负责)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书必须满足第五章技术条款要求,此项为强制性条件。标书中设备的具体名称、参数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技术文本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的营业执照,可以是招标产品的生产企业或者生产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或经销商。(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的,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上述证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 代理商或经销商投标人具备投标产品生产企业对参加本项目投标授权委托书,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授权委托书、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1年售后服务承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需投标人提供从2022年8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签订的15万元以上的类似购销合同至少1个。(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3.5质保要求:本次比选货物应为全新正品产品,享受制造商质保,且自通过招标人或使用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货品到货时应提供对应货物的厂家合格证或者质量认证证书、报关单(若为进口货物)等。招标人或使用方有权对货物进行抽检,若发现中标人所供货物为仿制或不合格产品的,招标人有权单方面中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付不少于合同总额30%的违约金。(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提供承诺书(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黑名单公示为准)。
(2)自2020年08月01日至本************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20年08月0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5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装入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6)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8)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9)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10)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严禁投标人以联合体或挂靠方式进行投标,也不允许任何私人承包或转承包形式,一经发现,立即解除双方合作关系。
3.7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6月-2025年8月在本单位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复印件(个人),加盖投标人鲜章,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注:法定代表人参与的无需提供。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加盖鲜章,原件备查。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于 2025 年 9 月3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招标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5 年 9 月 10日 13时 30 分至 14 时 00 分,地点:重庆市黔江区宝塔路42号(黔江污水处理厂二楼会议室)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9 月 10日 14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有限公司黔江污水处理厂
地 址:重庆市黔江区宝塔路42号
联系人:常老师
电 话:******235(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