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置公告(二次)
处置编号:JZJC-QT-2024-067
1.******有限公司废旧物资一批处置项目已具备处置条件,现公开邀请合格报价人就处置内容提交密封的报价。
2.处置范围及相关内容:
2.1 处置范围:******有限公司废旧物资一批处置
序号 | 项目名称 | 物资名称(种类) | 单位 | 数量(暂估) | 备注 |
1 | 废旧物资一批处置 | 详见废旧处置清单 | 吨 | 50 | 此数量为暂估量,最终以实际过磅数量据实结算为依据。 |
注:报价人需自行查勘现场实际物资,并结合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报价,各项风险将自行承担。 |
2.2 处置期限:合同签订后 15 日以内清理完成;
2.3 处置地点:******有限公司生产区
2.4 报价人需到出售人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后再进行报价,察看各废旧物资堆放地点及数量等,各废旧物资处置完后需要把场地清理干净;由于报价人未到实地考察,导致报价有任何损失的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3.处置方式:比质比价
4.报价人需具备的资格及要求:
4.1 资质要求:供应商需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加盖公章);
4.2 财务要求: /
4.3 业绩要求: /
4.4 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4.4.1水泥行业或其他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报价通报期限内;
4.4.2未被信用中国网(****** )或中国政府处置网(****** )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列入政府处置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评审阶段通过上述网站查询的结果为准,对于成交报价人,如在签约之前在上述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处置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有限公司审慎开展业务供应商名单。
4.5 其他要求:报价人与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项目处置中同时报价
5. 本次处置不接受联合体。
6.处置文件的获取
6.1现场领取:潜在的合格报价人可于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北京时间******有限公司生产区检修综合楼二楼处置办公室登记领取处置文件。
6.2邮件领取:潜在的合格报价人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将“处置项目确认表”(详见附件1)并附清晰的营业执照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后发送至电子邮箱:******,经处置人核对无误后,即发电子版处置文件至报价人提供的电子邮箱。(注:报价人在发送项目确认表到邮箱时,邮件标题要注明报价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6.3报价保证金收取:人民币大写:陆仟元整,小写:6000.00元,缴纳报价保证金时应注明“废旧物资一批处置”项目报价保证金字样。
******银行账号如下:
开 户 ******有限公司
开 户 ******银行黔西南分行营业部
账 号:************5
6.4 报价的规定:
本项目设定一次报价,不设定二次报价。
7. 报价文件的递交
7.1 现场递交: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7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地点为:******有限公司厂区检修综合楼2楼处置办公室。
7.2邮寄递交:邮寄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清水河镇金星村(******有限公司),收件人:左继山,电话:******。
(注:在邮寄报价文件时,邮件标题要注明报价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详见第五章报价文件封面),公司所在地仅支持顺丰快递提供送达服务,请报价人使用顺丰快递邮寄报价文件,以免错过投标时间)
7.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密封的相应文件,处置人将拒绝接收。
8.报价文件不公开开启。
经处置人抽取组建审批后的评审小组成员,待规定的时间由评审人员统一开启。邀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参加开启会议,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由本公司纪检监察人员监督。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处置公告在广西阳光处置服务平台(************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处置平台******。
10.联系方式
采 购 ******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贵州省黔西南州兴义市清水河镇金星村(******有限公司)
邮 编:562422
商务联系人:左继山,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现场对接人:吴 工,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日
附件-1
处置项目确认表
******有限公司:
我公司确认参与贵公司废旧物资一批处置项目(项目编号:JZJC-QT-2024-067)的处置活动。
供应商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通信地址: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联系人: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报价单位名称: (盖单)
日 期:2024年 月 日
备注:该表需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清晰的营业执照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