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 项目编号 :JH25-210800-02817
二 、 ******服务中心(营口市博物馆)馆藏珍贵铁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营口市博物馆馆藏珍贵铁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魁星楼路6号
中标(成交)金额:387,000(元)
评审总得分:78.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服务中心(营口市博物馆)馆藏珍贵铁质文物保护修复项目(C******其他服务)
服务范围:18件铁质文物。
服务要求:1.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可移动文物修复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施工。同时,还需要提供文物保护修复过程记录数字化方案,记录修复过程数字化资料,向公众展示修复过程。具体要求如下: ①严格遵照文物保护修复基本原则及相关行业规范,在全面观察分析的基础上,遵照“保护现状、修复原状、消除隐患、延长寿命”的原则,在充分做好前期研究和试验的基础上,以物理方法为主、化学方法作为辅助,确定每件铁质文物的保护修复措施。 ②确保能为本项目涉及到的文物提供良好的保管环境,保证文物安全。 ③完善文物数字化采集,对修复前后的文物进行三维采集,做好前后对比工作。 ④完善保护修复过程记录数字化方案,记录修复过程数字化资料,实现文物的外观、尺寸量测分析,为后续文物修复工作提供精确数据保障;支持从文物病害标绘、测量到病害评估报告的全过程分析应用;针对文物修复已使用的材料类型、数量等数据完成文物修复评估,为文物后续的保护和再次修复提供数据参考。 2.中标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保护修复工作,不得转包、分包,不得委托他人实施。 3.中标人严格按照中标实施方案进行施工。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后7个月内完成文物修复工作
服务标准:中标人应严格遵照文物修复基本原则与相关行业规范,进行馆藏铁质文物的保护修复技术操作。选用的工艺和材料,要用对文物最小的技术干预来取得文物最大的稳定;选用的材料应对无残留有害物质,选用的方法能消除伴随文物的有害因素,保护修复中得铁质文物,需采取相应保护技术措施,防止铁质文物再次受损。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军、赵立军、徐颖、张海玲、李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6,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办公室)
地 址: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8号
联系方式:营口市西市区青花大街西8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2-1088号(万达金融中心1608号)
联系方式:0417-******转6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冠、刘秀娇
电 话:0417-******转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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